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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的通报

各镇、街道党(工)委、纪(工)委,城区机关各部门(含二层机构),城区直属各企事业单位,城区级各双管单位:

       近年来,西乡塘区始终坚持挺纪在前,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、市、城区各级党代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精神,不折不扣抓好中央巡视“回头看”反馈意见整改,驰而不息纠正“四风”,把纠正“四风”往深里抓、实里做,防止“四风”问题反弹回潮。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,加强干部作风建设,现将近期查处的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通报如下:

       北湖街道明湖社区私设“小金库”问题。经查,北湖街道明湖社区在2017年1月开展慰问社区困难户活动和2017年2月开展社区元宵节社区游园活动中,两次分别利用“特困群体帮扶”专项资金和申请的文体活动经费,通过办理购物卡在购买慰问品、文体活动物品时套取财政资金6300元,并交给社区出纳员保管。该款已经上缴到城区非税收入账户。北湖街道明湖社区党委书记林一文同志、社区居委会主任魏红同志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。2017年8月1日,中共西乡塘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分别给予林一文同志、魏红同志党内警告处分。

       该案件是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,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而造成的违纪行为,损害了干部群众的利益,在干部群众中产生了不良影响。各单位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“回头看”工作,深化自查自纠,强化职责担当,持续开展“四风”整治,狠抓干部作风建设,坚决杜绝不作为、慢作为、乱作为等懒政怠政行为。城区广大党员和干部一定要汲取教训,引以为戒,认真履行职责,绝不能因精神懈怠违纪违规、不正确履行职责等不良行为导致国家和群众利益蒙受损失,败坏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,持续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,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一起,持续释放执纪从严的强烈信号,不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城区落地生根。

 

中共南宁市西乡塘区纪律检查委员会

2017年8月21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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